在泰国解雇和遣散费

Bill 阅读:1642 2024-03-26 15:29:43 评论:0

在泰国解雇怎么做才合法?遣散费怎么计算?

1.解雇和遣散费

 

1.1 解雇通知 (Termination Notification)

《劳动保护法》中有两类合同条款:无限期和定期。

 

期合同结束时不需要提前通知。此外, 如果一份定期合同, 含了可能使雇佣期限变得不确定的条款(如试用期、延期、提 终止等),泰国劳工法院认为该合同是一个无限期合同。

终止限期合同则需要进行提前通知。泰国法律规定, 如果 有约定其他通知期限,终止通知必须在任何工资支付时间或之 出,以便在下一个支付时间生效。 

预先通的义务自雇佣开始时就适用, 即甚至在试用期也适 。 雇佣合同中规定在试用期内可以不通知而终止雇佣的条款是 效的。这一规则的目的是让雇员有时间寻找新的工作,以确保 的收入。

而,雇主也可以决定一次性支付所有未付报酬并立即给与 解雇,称为代替提前通知的付款”  (payment in lieu ofadvance notice)

 

如果员严重违反雇佣合同或有严重的不当行为,则可以不- 给予通知期,立即终止雇佣



1.2 遣散费(Severance Pay)

             由雇主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下, 雇员通常有权获得遣散费。

遣散费的数额取决于雇用期,具体如下:

 

 

用期

遣散费率

120

无遣散费

120 天或以上,但少于 1

30 天(约 1 个月)

1 年或以上,但少于 3

90 天(约 3 个月)

3 或以上,但少于 6

180 天(约 6 个月)

6 年或以上,但少于 10

240 天(约 8 个月)

10 年或以上,但少于 20

300 天(约 10 个月)

20 或以上

400 天(约 13.3 个月)

 

只有由于雇员自身错误行为或不当行为而被解雇时,该雇无权获得遣散费。 具体如下:

(1) 不诚实地履行他/她的职责, 或故意对雇主犯下刑事罪行;

(2) 故意给雇主造成损失

(3) 犯有给雇主造成严重损失的过失行为;

(4) 在雇主发出书面警告后,仍然违反雇主的合法和公正的工作 规则、条例或命令,但不要求雇主发出警告的严重情况除外 警告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从雇员做出不当行为之日起

(5) 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工作日旷工,无论其间是否有假期

(6) 被法院的最终判决判处监禁。如果是因过失犯罪或轻微犯罪 而被判监禁,须是对雇主造成损害的犯罪行为。

 

主因雇员严重违反雇佣合同或因《劳动保护法》规定的其 他严重情形而解雇, 必须在解雇函中详细说明这些原因。则, 雇主不能在接下来可能发生的诉讼案件中援引这些理由。此外 好先发出警告信以完善解雇程序,如果雇员在一年内再次犯下 同样的不当行为,雇主可以相应地终止雇用。 这种警告信应提及

当行为的事实,以及重复这种行为将导致进一步的违纪后果 或解雇。 

定期合同到期时,必须根据上文支付遣散费 ,除非这种定期 雇佣是第 118 4 款规定的豁免情形。(第 4 款:明确定义的不 于雇主正常业务的项目工作、临时工作、季节性工作,或最长 为两年的类似活动)

1.3 未使用的假期 (Unused vacation)

果不是因为第 119 条规定的雇员的错误行为或不当行为而终 止雇用,则雇主必须按比例支付当年的未用年假  。此外,还必须


向雇员支付之前几年的任何累积未用假期。

1.4 不公平解雇的损害赔偿 (Unfair termination damages)

 

遭到解雇的情况下, 雇员可以在劳动法院对此提出质疑。 动法院可以宣布该解雇是不公平的, 并命令雇主以相同的条件 新雇用该雇员。如果重新雇用被认为是不可行的,法院可以命 雇主支付不公平解雇的赔偿。 

而言之,最好是由雇员一方终止雇佣关系(通过提交辞职 信) 或达成相互终止协议或和解协议。在这些情况下,都可以 付遣散费(以特惠金的形式), 使双方能够友好地终止协议, 防止出现必要的不公平终止赔偿的法律诉讼。

1.5 特别遣散费

 

两种况下,必须支付特别遣散费。

 

首先,这适用于因使用新机器或新生产技术而导致雇员过 而裁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提前 60 天通知, 并且必 须通知劳动监察员。 否则,必须支付 60 天的额外解雇费(代替 通知的特别解雇费)  (“specialseverancepay in lieu ofadvance notice”) 在公司工作超过 6 年的员工,有权在正常遣散费率的基础上,获得

额外的特别遣散费,金额为每完成一年的工作计最近 15 天收到的 本工资。这笔特别离职金以 360 天的薪酬金额为限。 

第二,在公司机构搬迁的情况下有特殊规定。 如果搬迁将响雇员的私人生活, 雇主必须至少提前 30 天公布搬迁的消息。 如果雇主没有张贴所需的公告,雇主必须支付代替这种通知的费 (相当于 30 天的工资)。

员可以拒绝搬迁(如果雇员认为这种搬迁对他/她的生活或 家庭有重大影响),在公告之日起或在 (没有公告的情况下) 迁之日起 30 天内通知雇主, 雇员有权获得特别遣散费 (相当于正 常的遣散费标准)

代替提前通知的特别款项和特别遣散费必须在解雇后7天内

如果雇主不同意雇员拒绝搬迁的理由, 雇主可以向劳动福利 委员会(Labour Welfare Committee)提交请愿书。该委员会必须在 60 内审议该请愿书(关于机构搬迁)。如果委员会的决定支持雇 员方,雇主必须在 30 内对雇员进行支付。 对委员会的命令可以 30 天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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